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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先生他们自然不肯让我这么轻易的离开,他抬脚一踢,一张椅子呼啸着飞向我的后背,我正要反手扫开,忽然枪声再次响起,那张桌子旋转着飞向了另外一个方向。
这下子,所有的人都骇然了。用子弹把这种飞旋的桌子改变方向,这里面的门道就多了,这需要太高明的眼力和准确度,这个外面的枪手,用枪已经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了。
枪声再次响起,那个和我在警局战斗过的家伙,一头扑倒在地上,额头上流出红的白的液体。
这个实力和我相差不多的家伙,几乎没有半分抵抗,就这样被人轻易的杀死,这让我凭生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,我左右翻滚着,向着外面逃离,枪声又响,又有一个家伙倒在了地上。
外面的那个枪手,仿佛无处不在的死神,枪声一响,例无虚发。我不知道,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一位近乎神迹的枪手,但是毫无疑问,他就是为我而来的。
否则这子弹,早已经落在我的身上。
心念电转的时候,我已经冲到了门口,身后枪声又是一响,又有一个人倒在地上。至此,围攻我的五个人,只剩下了那个庄先生自己。
庄先生此刻也顾不得颜面了,找了一个角落龟缩起来,我顺利的逃出了茶楼,外面的场景,让我大吃了一惊。
遍地都是躺着的尸首和流淌的鲜血,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。这些死去的人,伤口都一样,都是喉咙上有一道深深的割痕,鲜血咕嘟嘟的流淌着。
我简直无法想象,刚才我们在里面打斗或者躲避子弹的时候,外面无声无息的发生了一场屠杀,这些人被人像狗一样的杀死,我竟然听闻不到。
一个可怕的念头浮现于我的脑海,让我疯了一样,开始在尸体间穿梭。
一共是十六个尸体,我看遍之后,发现并没有安琪在内,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。
我的浑身一松懈,身后微风飒然,有人无声无息的贴在我的后背上,一把冰冷的锋刃,贴在我的咽喉上。
我的身体僵直起来,身后的人一拳挥出,我的脖颈上重重挨了一下,一阵巨大的眩晕笼罩了我。
我的心念一动,身体软软的垂下,被身后的那人一把揽住腰,扛在他的肩膀上,带着我飞快的奔跑起来。
这个人应该并不清楚,我的身体素质与众不同,抗击打能力非常的强悍。他很自负的以为打昏了我,并没有对我有丝毫的防备。
当然此刻我趁机制服他的话,应该非常的简单,但是我并不敢。
很容易就可以推断出来,他们这边最少也是两个人,除了这个动作轻巧如鬼魅的家伙,还有一个,就是枪法如神的那位。
我相信,假如那人想对付我的话,分分钟就把我ko了。
我悄悄睁开一丝眼睛,从现在的角度,只能看到这人的屁股以下。只能根据他腿部的体貌特征,判断出这个人的身材非常的高大,体型很健壮,除此之外,再也看不到其他了。
很快,我就被丢上了一辆汽车的后座上,颠簸的感觉传来,汽车在飞快的奔驰。
车门开启的声音响起,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,悄悄睁开眼,只能看到一个金黄头发的女人背影。
我的瞳孔收缩了一下,因为这个女人的肩膀上,挂着一把奇形怪状的枪,就连我这个部队出来的人,都无法判断出这枪的雏形型号。
难道……刚才那个枪法如神的,就是这个女人吗?
前面的两个人以为我还昏迷着,肆无忌惮的交谈起来,我在此刻,无比想穿越回去,坐在初中的课堂,好好听英语老师讲课。
两人交谈了一会,车子停下了,那个女人忽然转身看了我一眼。
我急忙闭上了眼,刚才惊鸿一瞥之下,这个女人皮肤特别的白,金发碧眼,五官很立体,就是左边的眼角有一道似乎是刀伤的疤痕,破坏了本应是很漂亮的脸。
我肯定,自己绝对不认识这个女人,至于她为什么来救我,我心里忽然浮现了一个很可怕的猜测。
难道是……那个放火烧了德国研究所的组织,找上了我?
我感觉这个猜测非常的靠谱,因为除此之外,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,让这两个身手超绝的外国人找上我。
我心里涌起了强烈的冲动,现在他们两个对我并没防备,我想……偷袭他们!
这个女人可怕的地方,就是她的枪法,我必须第一时间先对付她,至于那个鬼魅一样男人,我……和他拼了好了。
一念至此,我暗暗深吸了一口气,正要暴起,那个女人忽然从身上掏出一个杀虫剂似得小罐子,她转头用小罐子对着我,纤纤手指向下按动,我再不迟疑,果断的伸手攥住了她的手腕,用力一折。
白茫茫的气体从罐子口喷出,那个女人惊愕的叫了半声,就眼睛一闭,昏了过去。
那个男人惊讶的转头,我这才发现这是一个黑人,他飞快的冲着我甩手,手掌间闪动着一缕寒芒。
我的腰身一挺,从后座上弹了起来,闪过他的寒芒,用力按下了罐子上面的开关。
白花花的气体笼罩了这个男人,与此同时,我一脚踢开车门,窜了出去。
那个黑人男子也飞快的从车里冲出来,身形一闪,就消失在了原地。
我心中警兆立生,猛地向下一蹲,一道疾风从我的头顶掠过,那个黑人男子神奇的出现在了我的背后,目光锐利的盯着我。
我感觉这个家伙非常的邪门,就跟会瞬移似的,我屏息凝气,双眼瞬也不瞬的瞪着他,等待他的下一次进攻。
我们两个斗鸡一样相互瞪着,没多一会,黑人男子忽然身体晃了两晃,仰头倒在地上。
什么情况这是?苦肉计?
我愕然看着他,难道是刚才那喷雾起了作用了?为了保险起见,我拿着罐子,对着这货猛喷一阵,他确定一动不动之后,我这才长出了一口气。
我踢了他一脚,把他的手臂踢了出来,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间,夹着一个寻常可见的剃须刀片,上面写的居然是美德因拆那,看起来这个家伙,应该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武器的。
我解下他们的腰带和鞋带,把他们两个牢牢的绑在一起,然后仔细的搜了一遍身,男人还差点,这个女人的身材真的不是盖的,摸得我都有点小兴奋了。
两个人身上居然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,我想了想,掏出手机,给两人照了一张像,用邮件发给了詹姆斯。
然后我把两人丢上了车,开车拉着他们,沿着江边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停下。
我给陈丹青打了一个电话,让她带着一张面具过来,等待的时候,我开始把玩那个女人……的枪。
这枪的外观,科技感很浓,枪托四方四正的,枪管却超长,从科学上来讲,枪管越长,枪的准确度就越高,所以步枪的准确度要高于手枪。
这枪拿在手里非常的轻巧,似乎是合金制作的,我退出子弹一看,就连子弹都是特制的,拿在手里很轻,弹壳应该采用了枪支同等的材质。
这就厉害了,要知道枪支和子弹的改造,其实非常的吃科技实力,每个国家都会把大量的经费投入到国防之中,可是1枪支子弹的换代却很慢,这就是很明显的道理。
这把枪最厉害的地方,应该是光学部分,那个细长的红外瞄准镜,一看就非常的带感,我索性把它拆卸下来,打算以后摆在窗台上,也许可以看看对面楼的美女。
我刚把红外瞄准镜拆下来,就听到一声愤怒的嘶吼,那个女人睁开了眼睛,像是要吃人一样,愤怒的瞪着我,冲着我哇哇大叫。
我笑眯眯的脱下了她的鞋,扔到一边,把她的袜子扒下来,在她惊恐的目光中,塞进了她的嘴里。
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,这时候我已经被这个女人杀了一百遍了,我的手机响了一下,我掏出手机,看了看是詹姆斯回复的邮件。
这两个家伙居然是大名鼎鼎的,国际上都很有名的杀手搭档。他们的名字无人知晓,人们习惯称他们为夜白晨黑。黑人男子叫晨黑,白人女子叫夜白,两人出道之后,还从没有过任务失败的记录。
我看邮件的功夫,陈丹青赶到了,她看到被捆住的两人,吃了一惊,问我怎么回事。
我告诉她,用面具把脸盖上,然后给我当翻译。
陈丹青照办之后,我扯出了女人嘴里的袜子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