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最初的安静模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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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s:谢谢美编、辰大、手掌大人、飘渺鉴、舟行早、风降、旧川、公子楚羽、麟昙的捧场,真心感动加激动,再三感谢,贫僧好想蓄发还俗以身相许的说。)

席晓颖正待说什么,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,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,但已经来不及。

凌霜霜陡然间,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上。

在短短的片刻中,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,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;看来,小姑娘的病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,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,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。

然而,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,这个单纯的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怕的样子,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、那般的天真。

——我叫颖儿。那次是我第一次离家,带着憧憬和新奇,却又担惊受怕,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;我只知道有个叫“谈亭”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,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,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。

在外人的眼里,我一直是乖巧懂事的模样吧。我骗过了所有人,我也想任性一√↖,点、理直气壮一点,可是有什么办法呢?我只是个孤女,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得了这怪病,被亲生父母遗弃,是养父母收留了我,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。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,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?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?

一气之下就立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,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吧。

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,我叫它“小黑”,平时就是吃剩饭,不管春夏秋冬晚上睡觉锁在门外,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,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。但是白天解开链子的时候,它没有一次逃离过,我想它一定害怕离开了,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。

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,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“小黑”说说心里话,不知道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,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,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,呜咽几声。“小黑”是我的朋友,唯一的朋友。

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离开了家门,应该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“药罐子”吧……不会有的,我知道的……

嗯,听姨娘和姨丈讲,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“江南”了,夫家孟公子是“苏州”萧家的记名弟子,“小黑”也要离开我了吧……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,它不属于我……嗯,我明白,不能太依赖别人,在最黑暗的时候,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。

看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,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,那笑容却有些辛酸。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,将她拉进怀中,轻轻拍着她因为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。

她也不过二十一岁,然而,在这一刻,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。

——其实,那一瞬间,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,那个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。

那个时候,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,真的很久、很久了……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,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回来,夜不归宿也是有的,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,我也只是笑笑,到了后来,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。

堪堪雨势稍减,在席晓颖的坚持下,凌霜霜陪着女孩儿,一前一后去向“谈亭”。

快走到“谈亭”的时候,天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,然而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,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,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,让她拿着挡雨。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,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,但是很管用。

到了路口,远远雨雾中,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,“谈亭”已经在望。

“谈亭”,顾名思义,是谈话的凉亭。这里地处偏僻,环境安静,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的最佳幽会场所。

“姐姐,到这里我就认路了……你、你不用再送我了,前面……前面有人在等我……”席晓颖忽然却立住了脚,低头微微的笑,漂亮的眼睛眨啊眨,不住的瞟着前面。

凌霜霜将挑担换到另一个肩,不在意地道:“没关系的,颖儿姑娘,都到这里了,我干脆送你到地方好了。”

她继续自顾自的往前走,走了几步才发现身后的席晓颖没有跟上来,她立住脚回头看,只见那个眉眼纤长的十四岁女孩子,顶着布幔站在春草中,第一次脸上出现羞涩腼腆的神情,有些不可言状的焦急,可仿佛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似的,只是抿着嘴笑。

凌霜霜陡然间明白过来,苦笑了一下,暗忖:“看来我真的是多事了。”

——这个大家千金,巴巴的跑到这个荒郊野外的地方来,也不会只是来游山玩水那么简单,怕是偷偷出来私会一个俊秀的情郎哥吧?

然而,不知为何,她的心却往下沉了沉。

天啊!

太像了!这个女孩子,为什么宛如她的昨日?

“好吧,颖儿姑娘,那么姐姐就回去了,从这里一直往南走,半里路后就到‘谈亭’了。”她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。

——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、自己走的,旁人又哪里能左右到底?自己当初,又何尝听得进旁人规劝半句?

“嗯!”席晓颖雀跃的应了一声,几乎是跳着过来,把布幔上的衣服取下来还给凌霜霜,然后真心诚意的说道:“霜霜姐,今天如果不是颖儿运气好遇到你,我真的会迷路呢。”说话的时候,她眼睫毛一闪一闪的,眼睛眯起来,里面像是盛满了甜甜的蜜。

“你自己……要小心。”情不自禁的,凌霜霜陡然还是脱口多嘴了一句,然而席晓颖一跳一跳的走开去,忽然在蒙蒙细雨中回头,笑着:“姐姐,颖儿改天到你家拜访哦!”

凌霜霜只是淡淡无声的笑,出于礼节微微点了一下头,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;然而席晓颖却是认真的,脚下站着不动,歪着头追问了一句:“那么,姐姐你家住在哪里啊?你把详细地址告诉我,颖儿可是个小迷糊呢。”

看着女孩儿一双大眼睛眨不眨地看着自己,满目期待,凌霜霜只好叹了口气,笑道:“你从刚才那个亭子往北走,到‘百家村’村口第三户人家就是我家了,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,不过树上落的不是凤凰,是乌鸦。”

“好啊,颖儿下一次来看姐姐!”席晓颖笑了起来,然后提起裙摆,一溜欢快小跑着,消失在小径转弯处。

——我究竟要提醒颖儿小心什么?我真是……唉,世间哪有那么多悲伤的故事……

回到家中,打开柴门上的铁锁,来不及歇上一口气,凌霜霜放下豆花桶,就去石碾旁泡水磨豆。

借着昏黄的残灯,凌霜霜磨完第二缸豆子的时候,听见门前有熟悉的哼唱声。她知道是丈夫温良玉回来了,然而丝毫没有松开推碾去开门迎接的意思。

“霜霜,我回来了。”门吱呀一声推开,夹着一阵微香的风,温良玉满身酒气地迈了步走了进来。

——看起来他似乎今天兴致颇高呢,呵呵,若像往日一样,见我没有迎他进门,定是要沉下脸来骂上我几句才是呢。

凌霜霜在推磨中抬起手,将额上垂下来、被汗水浸透得湿淋淋的发丝掠开,脸色沉沉的看了温良玉一眼,只见他哼着小曲儿,青布长衫浆洗的笔挺,俊秀的脸上有得意的颜色。

——呵呵,不知道今日又去哪家员外府上混吃混喝,回来志得意满,竟是满口怀才不遇的牢骚也没有了。

“饭菜在外间锅里热着,我去拿给你。”凌霜霜微微叹了口气,松开碾推,把湿漉漉的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,就去外间端取饭菜;毕竟是自己的丈夫,即使他时常出门不归、即使他从没有往家里拿过一个铜板、即使他时常打骂自己,然而,每次温良玉回家,霜霜都是热饭热菜的等着他,伺候着他。

——无论怎么说,眼前这个男子,是我自己当初铁了一条心跟定了的。都说“贫贱夫妻百事哀”,我凌霜霜,偏要熬到苦尽甘来,撑到富贵花开。

温良玉大马金刀的在桌边坐下,翘着二郎腿,一根指头也不动大爷似的,等着凌霜霜将外间锅里的饭菜,一样样的端出来摆上桌子。

一碟竹笋炒肉片,一大碗冬瓜汤,虽然生活拮据,凌霜霜还是宁可自己节衣缩食,也要花足了心思,每餐每饭都尽量让丈夫吃好,而自己,这些年来,是从来舍不得吃上一口菜的。

可是,温良玉如往常一样,一看菜色就开始抱怨道:“这汤怎么都这般清淡?还有这竹笋炒肉片哪里有几块肉啊?唉!到底是个知府家出来的千金小姐,到现在烧个菜也烧的没滋没味,我温良玉堂堂一乡试秀才,为你落到如今这般悲凉境地,也真是亏得很呢。”

他嘴里一边不冷不热地说着,一边却不住筷的将青菜里不多的肉片挑出,夹到嘴里去大嚼,又拿勺子大口大口盛汤,吃得津津有味,喝得啧啧有声。

凌霜霜也不搭话,微微笑笑,自顾自的重新回到石磨旁,拿起石杵开始用力、很用力、很用大力去捣磨盘中心眼洞里淘气的豆子。

——良玉,你也不想想,好歹你也是当家的男人,每日只是出去做西席、混吃混喝,吃得肚圆嘴油,从来不拿一文钱回家,六年了,我做妻子的又是怎么苦苦撑到如今的?我从堂堂知府大人家的千金沦落到如今的豆花娘,现在还要长夜劳作来养活你,到底是谁亏得大?呵呵,还真是好笑呢!

然而,凌霜霜她终究没有说什么,跟了温良玉五年多,从“云南”一路逃难到“塞北”,经历过大风大浪,她的心都淡了,不但不再像初遇时那样娇嗔软弱,很多时候甚至连责怪什么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
——良玉,你变了,变得我越来越不认识你了,当初的那个温文尔雅的你去了哪里?那个体贴入微的你,又去了哪里?良玉,如果有下辈子,可不可以换你退去一身骄傲,喜欢我到疯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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