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越看完一小段节目,去照看了一下锅里煮着的肉丸子冬瓜汤,已经可以上桌了,于是关了火,盖着锅盖保温。接着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一会儿泳装大闯关,不觉时间就已经差不多七点了,估摸着杜鹃也差不多可以打烊了,于是站了起来,伸了个懒腰。
正准备去窗口看看是不是可以看到杜鹃的身影了,突然楼道里面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。耳蜗微微一动,听了出来,这次绝对不是某个多事儿的大妈了,肯定是娟姐。
杜鹃走路的声音很轻,跟她娇小的身材有关,而且步履的节奏平缓,这完全是一种习惯,或者性格因素的体现。或许常人不一定有感觉,不过秦越对这些比较敏锐,加上安居苑是老房子,楼道里面空间也比较逼仄,稍微有点儿动静,会产生某种放大效果,此刻秦越微微催动灵枢真气,耳蜗中的毫毛轻轻颤动,一下子就断定来的人是杜鹃无疑了。
只不过……
秦越的眉头挑了下,今天杜鹃的脚步怎么有种散乱的感觉,轻盈的脚步中带着点儿另外的杂乱。
咦,该不会娟姐还带了个朋友吧?
应该不会呀,平时也没见娟姐有什么亲戚朋友,她是从乡下嫁过来的。虽然娟姐是开超市的,跟周围的邻居们也算很熟络的了,但是她平时的性格还是偏向内向一些,从来没见过她私下里跟谁的关系特别亲密,更别说带人回家吃饭了。
而且,秦越觉得,杜鹃今天喊他过来一起吃晚饭,应该是不会叫别人的。
莫非是路上恰好碰到个认识的人?也没听到她们说话的动静呀?
肚子里嘀咕着,秦越走到了大门口,伸到门把上的手却顿了顿。眼前又浮现了陈大妈的坏笑……
妈蛋!
惹不起啊!
秦越嘴角一歪,莫名地有点怂了。之前被陈大妈撞见他一个人在杜鹃家里,还做起了饭,已经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。②这栋楼里面住的可都是年龄相对偏大的,若是再来个陈大妈那样的,然后看到杜鹃一开门,家里却有个大男人就尴尬了。
杜鹃,一个寡妇,老公不在了之后也一直独居着这是大家多知道的。而杜鹃还那么年轻漂亮,这其实真的是一件很残酷,也真的很可怜的事情。现在又不是封建社会了,杜鹃这样的少妇,若是再找一个男人,是再正常不过的了。可话虽如此,人言可畏啊,他秦越是一个刚出社会的小年轻,杜鹃还是秦越的房东,给小区的那帮大妈知道了这种大新闻,指不定给传成什么样呢!
尽管,这只是一场误会而已,但秦越也不是愣头青了,多一事远远不如少一事。人这种高级生物,脑洞可是很大的。秦越自问身正不怕影子斜,但是他终归是个外地人,也只不过是暂时租住在这里,还是个男人,就算外面有什么风言风语,脸皮厚一点儿,时间一长也就过去了。然而杜鹃不同,杜鹃是本地人,以后一辈子都要面对左邻右舍。
秦越知道杜鹃内心里是个善良得近乎柔弱的女人,怕是很难承受那些莫须有的是非。误会需要解释,但是误会最好的解释办法是回避,此刻怂一波是应该的。
得,还是稳妥一点,等娟姐自己开门吧!“想通”了之后,秦越干脆直接掉头,略有些蹑手蹑脚地溜回了客厅。颇有些显得猥琐,也相当怂蛋的样子,完全不是秦越一向面对事情的态度,可是此刻为了娟姐怂一波,秦越是甘心的。
杜鹃的脚步靠近了,身边果然有挺清楚的窸窣声音。并且随着耳中传入杜鹃掏钥匙的声音,那个比杜鹃还轻巧的脚步也嘎然而止。
“咔哒。”
“嘎吱。”
悠长的开门声,似乎有点儿小心翼翼的味道。
“进去吧,饿坏了吧?”
没了屋门的阻隔,再加上秦越闷在沙发上,并没有发出动静,杜鹃不知道跟谁说话的温柔声音变得特别清楚。
秦越不由得耳蜗一酥,哎哟哟,娟姐这声音怎么也可以这么嗲?比起来凌思思那做作的娇滴滴的魅惑样子,简直多不差多少。关键那口气中带着一种成熟的韵味,秦越听着都几乎要答应一声好了。
啧啧,真有人一起来?
娟姐也没提前说一下,早说的话,刚才煮饭就多放点儿米了。
刚才在厨房弄完了基本的准备工作,秦越也顺手淘了点儿米,放到电饭煲里煮着了。现在一个多小时过去了,米饭也差不多熟成了。秦越因为知道杜鹃饭量很小,并没有放多少米,所以若是突然加了个人,怕是要不够吃的。
不过……
那都是小事,既然杜鹃难得能带回来吃饭的朋友,那也就是他秦越的朋友,了不起饭让给人家吃。橱柜里面还有面条,煮一碗面条吃吃也不错的。
不管那些,来客人了……就算是“客人”吧。虽然,这是杜鹃的家,算不得秦越的客人,他秦越也不好一直跟个大老板似的坐着摆谱吧,起来迎接一下!
秦越站了起来,整理了一下表情,看似很自然地做出一副迎客的样子,刚准备走出去,可是一个诡异的声音传了过来!
“汪!”
纳……纳尼!
秦越刚站起来,还没迈出步子,却瞬间石化,两个膝盖仿佛发出阵阵质感摩擦,顺着浑身的骨骼传递到天灵盖,再回荡进了脑子。牙齿,阵阵发酸,有一股令人发瘆的心悸。
那个声音!
那个狗叫!
秦越猛一下怔住,那他妈的不是小灾星吗?
狗的语言很简单的,绝大部分就是汪汪汪地叫,最多变换点儿节奏。偶尔狗子发起嗲来也会咿咿呀呀地哼哼唧唧几声,但就算再简单的语言,那也是能听得出不同狗子的分别的。
这亮亮的一嗓子传入秦越耳中,秦越眼前就冷不丁浮现了小土狗那阴森又可爱,可怜又可恨的模样,那肉乎乎的小奶狗身段,却好像一个甩不掉的幽影般贴了过来。
“汪!唔……唔。”
秦越正感觉阵阵接受不来的玄幻感,却陡然感觉脚下有股地动山摇般的摇晃,低头一看,我勒个去!
毛茸茸的黑色身影,带着点儿显得颇为漂亮的白色点缀,一双油亮亮的大眼珠子精光熠熠地冲秦越圆睁着,黑乎乎的舌头吐出来:“汪!”
这……这这这!
秦越要是还看不出来,还自己骗自己那未免太没必要了。
这就是秦越之前撞见的诡异小土狗,那只小灾星。才松了口气,以为赶走了小灾星,没想都爱这个小东西居然鬼使神差地跟着杜鹃回来了。
天杀的啊,这难道真的是命?
噗通一下,秦越跌坐在沙发里,脸色比苦瓜还要苦。真不是他秦越怂,秦越向来天不怕地不怕,也仗着一身的医术还有灵枢真经的修为,见了谁说起话办起事来都是不显正经,甚至大言不惭的样子。
可是没办法,他脑子里面装的那些奇门东西也不少,要说秦越对于某些超自然的东西一点儿没感觉,没有一丝丝当今社会所惯常认为的迷信是不可能的。
再牛逼的对手,再有钱的老板秦越都不怕,他都觉得自己有办法。可是若是对方是个“不科学”的存在,秦越就有些头疼了。'