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书 - 这游戏也太真实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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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里也太和平了。”

长久农庄以北。

漆黑寂静的废弃小镇上。

嘴里呵出了白雾,扛着步枪的男人朝着窗外忘了一眼,眯成一道缝的眼睛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。

他的靴子旁边放着一盏提灯,一只黑色的鬣狗匍匐在他的脚边,喉咙发出呜噜的声音。

男人的名字叫灰狼。

虽然他的名字带个狼字,却与嚼骨部落的三大氏族之一的“狼”氏族没有任何关系,只是狮牙麾下的一名百夫长。

和其他本族人百夫长不同,在加入嚼骨部落之前,他只是一名流浪的佣兵,替军团的人卖过命,也替大裂谷的人揍过老东家,反正谁给钱他就跟着谁。

后来嚼骨部落四处招兵买马,各掠夺者势力纷纷投靠,他便也带着自己的几个弟兄,趁机加入了进去。

事实证明,这是个无比正确的决定。

掠夺者的生活可比当佣兵爽太多了。

这里奉行丛林法则,强者为尊,拳头和子弹就是法。只要足够强,就能获得尊重,只要足够狠,就能成为一群人的头儿。

跟着狮牙的旗帜,他从河谷行省的中部,一路杀到了最南部。帐中的头颅大大小小足足有上百余,名头也从最初的十夫长,升到了百夫长。

不过,他到底是外族人,百夫长基本上就是他靠个人能力能达到的极限了。

就算掠夺者们的血统意识淡薄,组织和纪律全靠暴力和掠夺维系,想要完全进入他们权力的核心层,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可以的。

他必须证明自己的勇猛。

用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,来证明他的价值。

而现在,这个机会总算让他等到了。

大概一个月前,驻扎在东边的黑蛇部落拒绝了与他们汇合,看样子是打算独享清泉市北郊的猎物。

狮牙大人很生气,但奈何大雪封路,暴风雪呼呼地刮,就算心里一万个不情愿,他也不可能把部队开到雪堆里去。

不过最近出现了转机。

持续了一个月的暴雪,终于有所减缓。

灰狼抓住机会,立刻主动请缨,表示愿意担任先锋,率领部众攻打清泉市北郊的长久农庄,为大部队的开赴扫清障碍。

在征询了参谋的意见之后,狮牙立刻同意了他的请求。

远溪镇距离清泉市北郊太远。

如果能够拿下长久农庄,他们的大部队将能抓住冬天的尾巴,向南再推进至少二十公里,彻底甩开远在天水市南郊的黑蛇部落。

高度赞赏了他的勇武,并且为了让这场战役的迎面更大,狮牙更是额外分给了他五十余外族掠夺者和武器装备,让他务必将这根钉在清泉市北郊的钉子给拔下。

将那五十余名外族掠夺者编入了自己的麾下,灰狼立刻纠集了一百五十余部众,带上了十日的补给和武器弹药,朝着清泉市的北郊出发。

冒着暴风雪天气行军是个相当冒险的决定,但同时超低的能见度也是一种掩护。

灰狼并非有勇无谋之人。

虽然不清楚对手的实力,但能挡住他们友军的攻势,迫使黑蛇的部队停在天水市南郊,这些人显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对付。

趁着十二月的最后一场暴雪,他和他的部众抵达了长久农庄北部十公里外的废弃城镇,并且潜伏在了那里。

他没有立刻发动攻击,而是先派出了斥候观察,并让其他人在房屋里休息,养精蓄锐到晚上。

窗外的雪稍稍停歇。

望着不远处渐渐靠近的身影,灰狼轻轻踢了旁边熟睡的鬣狗一脚。

“起来。”

“要干活儿了。”

呜噜一声的鬣狗抬起了头,只见他的主人拎着提灯,从椅子上起身走去了门口,于是也踮着爪子跟了上去。

塌了半边墙的一楼客厅,裹着白布的男人在门口抖了抖身上的雪,走到了灰狼的面前,恭敬地低下了头。

“头儿。”

灰狼在沙发上坐下,看着他说。

“说说你看见了什么。”

斥候恭敬说道。

“东门口一片废墟,本该在那里的流民营地,完全被暴风雪毁了,满地都是垃圾,看来那些幸存者们的日子也不好过,这场暴风雪对他们的打击很重。”

灰狼继续问道。

“人去了哪里?”

那斥候摇头。

“不清楚,但肯定不在围墙里,我观察了一整天,他们一共做了两次饭,那飘起的烟最多也就七八十人的份量。”

那个叫“长久农庄”的幸存者据点围墙不低,周围又没什么明显的制高点,最多几个缓坡,从外面很难完全看清楚里面的情况。

灰狼的眉毛轻轻挑了下。

七八十人?

“你确定?”

那斥候肯定地点头。

“我敢肯定!”

灰狼的眉头渐渐皱起。

才七八十人的幸存者据点。

说实话,这人数有些不太对劲。

他不相信那些幸存者们看不出来,这座位于荒野上的堡垒的战略价值,那里俨然已经成为了进入清泉市北郊的门户。

只要拿下了那里,就等于敲开了整个北郊所有幸存者的家门。

还是说……

那些蠢货们天真的以为,有了大雪的掩护就能高枕无忧了?

不过,对手的天真对他来说是好事儿。

灰狼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,那表情像极了趴在他脚边的那条鬣狗。

“回去继续盯着。”

“我们一会儿就到。”

那斥候精神一振,兴奋说道。

“是!”

……

夜深。

天上飘起了小雪。

长久农庄的围墙上。

穿着黑色大衣的吕北望着北方,紧了紧步枪的背带,稍稍活动了下站麻的脚底,让冻僵的血液循环起来。

今天是废土纪元211年的最后一天。

十公里外的前哨基地,似乎在庆祝新年的到来,不过这与正在执勤的他们关系不大。

北方的威胁正在接近。

而这里就是最前线。

站在这里的他们一刻也不能松懈。

提着灯走到了围墙上,稍显年迈的警卫拍了拍吕北的肩膀,笑着说道。

“小伙子,还行吗?不行了就换我站会儿吧,正好也到换班的点儿了。”

吕北看了一眼VM,固执地摇头道。

“还有十分钟。”

“吼,看来是我来早了点,”那老大爷笑了笑,将灯放在了墙垛上,“我就陪你站会儿吧。”

这位年长的警卫名字叫吉祥,是整个警卫队里年龄最大的,据说明年就要满四十了。

人们总是友善的称他一句老大爷,虽然他本人总是争辩,说四十岁不算老,但最近关节炎越来越严重,他逐渐也开始感慨,岁月不饶人了。

吕北听说过他的故事,这位曾经是巨石城的城里人,后来去当了佣兵,再后来不知怎么就成了血手氏族的俘虏,被抓进了地牢。

他的胸口有一道疤,据他自己说是死爪留下的,但没人相信,都觉得他是吹牛。

毕竟能从死爪的嘴下逃生,又怎么可能会被区区血手氏族的掠夺者拿下?

每次说到这事儿,老大爷都会很激动的争辩,描述当时的情况如何如何凶险,他为了掩护队友们撤退才被抓住的。

而每到这时,便总有人拆台去问――

‘你的队友呢?血手的骨灰都凉了,也该有人来接你回去了吧。’

一说起这事儿,老大爷顿时没了声,只嘀咕着这儿也挺好,队友来了他也没打算跟他们回去,不来更好。

这在警卫队里也算是一件趣谈儿了。

虽然大家都不信他见过死爪(不包括管理者大人养着的那只),但吕北是信的。

毕竟那道痕确实不像刀割出来的。

就在这时候,楼梯的方向传来兴奋的喊声,只见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噔噔噔跑了上来。

“南边来车了。”

“管理者给咱送吃的来了!”

他的名字叫徐顺,比吕北大一岁,也是个刚成年没多久的少年,和他算是铁哥们儿了。

“什么吃的?”吕北兴奋地问了声。

倒不是因为他是个吃货,主要是那些蓝外套们做的食物实在是太好吃了,他的脑海中第一时间便闪过了琳琅满目的烤串,还有一大堆馒头、包子、拉面什么的。

徐顺兴冲冲道:“面疙瘩!还有肉!我尝了口,有点辣,但喝完之后全身暖暖的。”

口水不争气的到了嘴边,吕北咽了口唾沫。

看着这馋嘴的小伙子,吉祥笑着拍了拍他肩膀。

“去吧,现在到换班的点了。”

“嗯!”吕北兴奋地点了点头,“我一会儿给您带点上来!”

那老大爷摆了摆手。

“不慌,我站完岗下去喝。”

两个小伙子下了城墙,吉祥... 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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